简 介
(1) “价值特色”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传承的原点,价值评估,是确定保护对象、保护级别、利用方式等的重要依据。
(2)建立整体保护的观念,全面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,建立市域、历史城区、历史地段、保护性建筑、非物质文化遗产5个层次的保护体系。
(3)规划要与管理挂钩,解决规划管理的现实难题,重点包括:根据保护要求调整历史城区功能,从历史格局考证和现状情况划定历史城区范围界线,建筑控高带来的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,需要综合评估其影响,分别采取合适的处理方案。
(4)规划编制要发动社会各届参与,发挥公众、媒体、民间团体的监督作用;规划编制要与制度建设互动,加强编制组织制度,与名城保护规章制定互动。